海特生物: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 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18-079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或“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陈亚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陈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亚(召集人)、汪涛、叶崴涛
审计委员会:李长爱(召集人)、陈勇、陈煌
提名委员会:汪涛(召集人)、李长爱、严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勇(召集人)、汪涛、夏汉珍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陈亚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李汝霖先生、李
胜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夏汉珍女士为公
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陈煌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
1、陈亚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化北
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开始负责公司业务和发展战略等全方面领导工作,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亚先生目前担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
常务理事、武汉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校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
健康产业促进会会长,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并被
授予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
截至本公告日,陈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00,000 股,根据陈亚先生、
吴洪新先生、陈宗敏女士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陈亚先生、吴洪新先生、
陈宗敏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12,800,000 股,共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00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55,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99%。陈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亚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查询,陈亚先生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
条件。
2、陈煌先生,197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
任中铁第十七工程局闽东指挥部财务主管、武汉中铁工程公司顺德君兰指挥部财
务主管等职务,2000 年加入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
长。2006 年 4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12 年 12 月起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4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夏汉珍女士,196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湖北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会计、湖北省石化综合经营公司
会计等职务,自 2000 年起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夏汉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汝霖先生,1948 年 9 月出生,医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92 年起任海特有限总经理,2000 年起任海特生物副总经理。参加公司产品凝
血酶、抗乙肝转移因子、神经生长因子等的研发工作,获全国工商联、湖北省及
武汉市、武汉大学等科技进步奖。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汝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胜强先生,1976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国
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是公司重大科研项目“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国家一
类新生物制品)产业化、后续工艺优化改进、试行标准转正以及进入 2015 版国
家药典标准等系列技术工作核心成员之一。个人因此于 2006 年获得湖北省政府
颁发的“科技进步个人三等奖”、2009 年获得全国工商商业联合会颁发的“科
技进步个人二等奖”。2000 年至 2006 年 6 月任公司生产部技术主管,2006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生产部部长;2012 年 7 月 2018 年 4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8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胜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 股。李胜强先生与其他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查询,李胜强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
任职条件。
6、叶崴涛先生,1973 年生,EMBA 硕士学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曾任拜耳(中国)有限公司 OTC 部销售经理、全国政府事务经理,安万特医药
全国政府事务经理,上海医药集团抗生素事业部政府事务总监、总裁助理、营销
副总;现任上海醴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叶崴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严洁女士,1965 年出生,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合成专业学士、北京大学高
级工商管理硕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及天津汉瑞药业创始人,现任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天津市国际医药交流协会理事、中国药科大学《药学进展》理事。先后入选
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
养工程”。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二、三等奖、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进步二等
奖。
严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李长爱女士,1964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9
年至 2013 年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现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二级教
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
事、湖北省珠心算协会副会长、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审计学会常务
理事、武汉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湖北省注册会计师
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李长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
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9、陈勇先生,1966 年出生,理学博士。现任湖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
师,主要从事药代动力学和分子药理学研究工作,曾任第九至十一届全国人大代
表。任湖北大学中药生物技术省重点实验室、药物筛选省工程实验室及湖北省生
物医药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主任,应用基础与工程科学学报、中草药、中华现代
中医学杂志、药学学报编委,中国化学会有机分析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药理学会药
物代谢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陈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10、汪涛先生,1970 年出生,博士,中共党员,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营销战略、品牌管理、国际营销、营销
创新战略等。
截至本公告日,汪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