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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特生物: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
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收购汉康医药 100%股权项目”、“其他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
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 1995.67 万元(该金额为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节余
募集资金,为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
额的 10%,公司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流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海
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5 号)
核准,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5,838,76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32.94
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2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851,128,754.4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97,475,854.4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



                                    1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010097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储存与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剩
   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   募集资金账户

                      资总额                            入金额            余额


生物工程药物综合                       4,925.86                            _
                      22,000.00                         4,925.86
制剂基地升级项目


研发中心及实验室                       1,262.00                            _
                      38,030.00                         1,782.44
   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_
                      10,188.00                          336.40
     项目                               336.40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9,529.59                          501.71
                      9,529.59                          9,529.59
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创新小分子药多剂                                                        15301.82
                         --                             4992.65
型国际制造中心                         17,074.14



                                           2
收购汉康医药 100%                                                  1493.96
                       --                           36,768.00
    股权项目                        36,768.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9851.6         11,105.41         _



      合计          79,747.59       79,747.59       69,440.35      17,297.49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收购汉康医药 100%股权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36,768.00 万元,实际使用
    募集资金 36,768.00 万元,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该
    项目账户节余募集资金 1,493.96 万元(为募集资金的理财及利息收入),占该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 4.06%,对应的资金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9,529.59 万元,实
    际使用募集资金 9,529.59 万元,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账户节余募集资金 501.71 万元(为募集资金的理财及利息收入),占该
    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26%,对应的资金全部存放在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
        四、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未来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了更
    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995.67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
    际划款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划转结束后注销上
    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


                                        3
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将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
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特生物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


                                   4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特生物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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