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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丰股份:关于投资杭州云栖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云栖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杭州云栖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杭州云栖创投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栖基金”),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 7000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

杭州云栖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云栖基金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杭州高科技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高投”)成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杭高投代表

杭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货币形式向云栖基金出资,认缴出资合计 5000 万元

人民币,其中同股同权出资为 2500 万元人民币、让利性出资为 2500 万元人民币。

云栖基金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发了新《营业执照》。

    杭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由杭州市政府设立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

通过引导基金的投资引导,鼓励天使投资机构对初创期企业实施投资等,助推创

新型初创期企业快速成长。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为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其为杭州市属国有独资公司。
         1、本次变更前后,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出资
  类型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普通
             浙江银杏谷投资有限公司            1,000    1.149%          1,000   1.0870%
合伙人
           杭州银杏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8,000    9.195%          8,000   8.6957%
                 (有限合伙)
            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1.494%         10,000   10.869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1.494%         10,000   10.8696%
              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             5,000    5.747%          5,000   5.4348%
                         王坚                 10,000   11.494%         10,000   10.8696%
  有限
合伙人                   刘健                 10,000   11.494%         10,000   10.8696%
                     张拥军                   10,000   11.494%         10,000   10.8696%
                     沈利萍                   10,000   11.494%         10,000   10.8696%
                         邵辉                  6,000    6.897%          6,000   6.5217%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7,000    8.046%          7,000   7.6087%
              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
                                                  /            /        5,000   5.4348%
                    有限公司
                  合计                        87,000   100.00%         92,000   100.00%

         2、新增有限合伙人基本信息

         名称: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50 号创新大厦 1908 室

         法定代表人:周恺秉

         注册资本:171367.699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9 日

         营业期限:2008 年 4 月 9 日 至 2028 年 4 月 8 日

         经营范围:服务:创业投资管理。

         股东: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3、关联关系说明
         杭高投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或一致行动关系,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拟增持本公司
股份的计划。
    三、协议主要内容

    云栖基金全体合伙人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共同签署《杭州云栖创投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协议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存续期限和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长期。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经营期限”为自
首期出资日期起至第 7 个周年日止,前 5 个周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至基金经营
期限(包含补充退出期)届满的期间为“退出期”。经营期限届满前 6 个月,执行事务
合伙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或实际经营状况决定适当延长经营期限,作为补充退出期,
但最长不超过 2 年。
    杭高投自首次出资到账日起最长 10 年内退出合伙企业。
    2、出资结构
    本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人民币 92000 万元中,同股同权出资额为人民币 89500 万元,
让利性出资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
    让利性出资是指依据《杭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杭科计〔2016〕218 号)
(简称“市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由杭高投在本合伙企业中认缴的让利性出资部分计
人民币 2500 万元。除此之外,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认缴的其他出资均为同股同权出资。
    本协议中,同股同权出资形成的合伙权益成为同股同权权益,让利性出资形成的合
伙权益成为让利性权益。
    3、投资项目
    应当符合《市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未规定要求投资的,市引导基金有
权随时退出其在合伙企业的出资。
    4、投资限制
    本合伙企业不得:(1)投资于工商税务关系注册地在杭州市的初创期企业(“初创
期企业”根据《市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界定,下同)的累计投资资金低于杭高投在基金
中认缴出资总额的 1.5 倍;(2)投资于初创期企业的累计投资资金低于杭高投在基金中
认缴出资总额的 2.5 倍;(3)投资于工商税务关系注册地在杭州市的企业(含杭州的初
创期企业)的累计投资资金低于杭高投在基金中认缴出资总额的 2 倍;(4)对单个企业
的累计投资超过以下金额的较大值(伍佰万元人民币或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10%);(5)
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上市后本合伙企业所持未转让部分的股份
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6)投资于公司制法人型企业以外的企业;(7)控股被投
公司;(8)投资于其他天使或者创业投资机构;(9)投资于期货及金融衍生产品;(10)
投资于房地产业务,直接或变相对外提供贷款(含过桥融资);(11)对外进行赞助、捐赠,
对外负债、担保;(12)将实缴资本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
    5、投资方式
    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对外进行投资活动。
    6、分配
    本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支付合伙人之同股同权权益及杭高投之让利性权益:按照各合伙人的全部实缴
出资比例支付,直至各合伙人均 100%收回其实缴投资本金(包括杭高投实缴的全部让利
性出资投资本金);
    (2)同步支付合伙人同股同权权益基础回报和杭高投让利性权益回报:
    ①同股同权权益基础回报:分配的比例为各合伙人的同股同权权益比例,直至各合
伙人之同股同权权益投资本金实现每年 6%单利的收益;
    ②杭高投让利性权益回报:以杭高投让利性出资本金为基数,以其每期让利性出资
到账日开始的第六年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单利);
    (3)80/20 分配:以上分配完成之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如有)80%按照各合
伙人持有的同股同权权益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直至本合伙企业
全部财产分配完毕。杭高投持有的让利性权益不再参加本项分配。
    (4)本合伙企业因处置任何投资项目而取得的可分配现金,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应尽快分配。
    (5)截至本合伙企业清算完毕,经剩余财产(如有)分配后:
    ①若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累计收回金额低于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对低于全体合
伙人实缴出资总额部分,杭高投同意以其在基金中实缴的让利性出资金额为限对合伙企
业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不含杭高投实缴的让利性出资)比例
共享。届时由基金普通合伙人向杭高投提出补偿申请,经核算无误且由主管部门批复同
意后,由杭高投向全体合伙人进行补偿。
    ②若杭高投同股同权出资的年化平均净收益率(扣除普通合伙人 20%收益提成等费
用,下同)高于下述值(按 6%与基金清算完毕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
率孰高原则确定值)的,杭高投可将其同股同权出资年化平均净收益率超过(按 6%与基
金存续期结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孰高原则确定的值)部分的 20%
奖励给浙江银杏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奖励原则”)。届时由浙江银杏谷投资有限公
司向杭高投提出奖励申请,按“奖励原则”经核算无误且由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杭高
投向浙江银杏谷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奖励金额。
    7、合伙人会议
    普通合伙人应促使本合伙企业自首次到账截止日发生年份后的第一个完整日历年度
开始,每年度召开一次全体合伙人会议。如普通合伙人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未召开上年度
合伙人年度会议,杭高投有权通知托管银行暂停本合伙企业划出托管资金。
    就以下事项,需取得普通合伙人及持有合伙权益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的有限合
伙人且杭高投同意方可通过:(1)改变本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本合伙企业的主
要经营场所及注册地;(3)改变本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4)对本协议的修订,但本
协议其他条款明确规定由普通合伙人单独决定的事项或以其他方式决定的除外;(5)清
算相关事宜;(6)解除本合伙企业有限运营模式;(7)本协议规定需由普通合伙人及
持有合伙权益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的有限合伙人审议的其他事项;以及(8)法律规
定需由合伙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8、特别约定
    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若任意连续两个半年报的财务报表中,本合伙企业的净资产
都低于原始出资额的 60%时,杭高投有权在普通合伙人提供半年度报告后 45 个工作日以
内要求转让其合伙份额或退伙或要求本合伙企业清算。
    9、利益冲突约定
    未经全体有限合伙人同意,在投资期届满之前,普通合伙人不得发起设立任何与本
合伙企业相竞争或具有相同投资重点的投资主体,除非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违
约合伙人之认缴出资除外)的 70%都已经实际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云栖基金顺应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趋势,以云栖小镇的生态作为起点,以赋能
型投资作为手段,促进和引领互联网产业兴起过程中各种存量转型和增量创新的
投资机会,聚焦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的投资。截至目前,基金已投
资十余家优质创新企业。
    杭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国内外投资业绩突出、基金募集能力强、
管理成熟规范、网络资源丰富的品牌天使投资机构。本次杭高投代表市引导基金
投资云栖基金,是对于基金管理人浙江银杏谷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能力的充分认可。
    作为国内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创新型先进制造企业,公司投资云栖基金是对
于公司发展模式的探索创新,公司将通过云栖基金连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
能等前沿发展,在智能制造领域探索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同时,公司也将依托
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投资经验、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拓宽公司投资渠道,
构建新经济的研究、培育和投资平台,更好地把握互联网产业投资机会,加快公
司发展步伐,使公司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云栖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杭州云栖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杭州云栖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