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兆丰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10-27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及进度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协议双方将根据后续实施及进展情况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
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加快企业经济发展,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
同发展的原则,从公司主营业务和市场需求出发,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与浙江
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
在与研究院共同开展高端装备关键技术、系统或零件等的研发以及数字化工厂、
智能制造、工业自动化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1
    (一)基本情况

    1、合作方名称:浙江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

    2、研究院性质:浙江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是原余杭区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
校地共建的高端装备领域创新共同体,由地方政府扶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
业单位。

    3、研究院宗旨与目标:浙江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充分集聚开发区产业、政
策优势和浙江大学技术、人才创新资源,打造以“创新驱动、服务地方、成果转
化、市场导向”为目标的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

    (二)公司与研究院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研究院未发生类似交
易情况。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

    (一)合作目的

    公司此次与研究院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旨在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构建产学研联盟
的创新体系。通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企业与高校的全面技术合作,形
成专业、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方
面的竞争力。

    (二)合作内容

    公司从主营业务和市场需求出发,依托研究院在高端装备领域的专业及技术
优势,共同开展高端装备关键技术、系统或零件等的研发以及数字工厂、智能制
造、工业自动化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

    (三)合作方式

    1、在合作框架下,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联合研发项目,制定相应的研发目


                                     2
标和内容,共同派人组建研发队伍,完成相关科研项目。

    2、根据联合研发项目需要,甲方提供研究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乙方
提供场地、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

    3、甲、乙双方组成动态技术联盟,进行企业重大专题项目攻关。

    4、双方认为可能采取的其他合作方式。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战略合作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期限届满,如双
方无异议,本协议合作期限自行顺延五年,以此类推。

    (五)权利义务约定

    1、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共享原则。

    2、保密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研究院基于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在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技术、
人才优势,以及企业先进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开展在高端轴承研发等方面的合作,
此次校企合作的开展对于公司在产品研发、人才培养、技术改造等方面将会带来
积极影响,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及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未达
预期的情况。

    2、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董监高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3
    杭州大兆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寰宇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香港弘泰控
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于 2020 年 9 月 8 日上市流
通。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