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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2-12-21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兆丰股份”)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
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全部募集资金 12,999.73 万元
及利息收入用于“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该议
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52,172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4.09 元,共计募集资金 229,999,983.48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4,872,641.4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5,127,342.00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10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
    1                                                     12,999.73             0
           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

                                        1
     2     年产 230 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9,513.00                  0
                         合计                                  22,512.73                  0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
                                募集资金投   占总筹资额                            项目
          项目名称                                              日已投入金额
                                资额(万元)   的比例                            实施主体
                                                                  (万元)
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
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        12,999.73          57.74%                  0   兆丰股份
期)项目


     (三)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

                                         投资预算           预计募集资金         项目
              项目名称
                                         (万元)         使用量(万元)       实施主体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18,079.69          12,999.73     兆丰股份



     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的,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
 况以自有资金补足。

     (四)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全部募集资
 金 12,999.73 万元及利息收入用于“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新增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本次变更情况与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

     公司“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
 目”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备案,项目代码:
                                              2
2020-330109-36-03-152716。2020 年 8 月 28 日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萧
环备[2020]50 号)备案受理书。

    公司“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
目”总投资金额为 12,999.73 万元,实施主体为兆丰股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拟组建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生产线二条;2、顺应国家新基建战略,建
设远程运维平台(一期),搭建混合云,开发智能应用,监测轴承使用情况,减
少事故风险。

    (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
平台(一期)项目”尚未进行资金投入。

    (三)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提出“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
项目”旨在抓住商用车发展机遇,顺应汽车智能化和网联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开
发商用车智能轮毂轴承单元产品,建设远程运维平台,积极开拓商用车市场。但
受宏观经济影响,2021 年开始,商用车产销量显著下降,与之配套的商用车零
部件市场也随之受到影响,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2 年 1-11 月,商用
车产销同比 2021 年下降 31.9%和 32.1%,长期处于低位徘徊态势。鉴于当前商用
车市场行情尚不明朗,继续实施本募投项目存在极大风险。本着谨慎原则,为控
制投资风险,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资金用于更符合新能源汽车发
展趋势的汽车电控领域,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综上,公司拟变更该募投项目,
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三、拟新增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利用公司第四厂区内现有厂房实施。项目拟利
用厂房建筑面积 10000 ㎡,将进行装修改造设计,配备 10 万级洁净车间 4000 ㎡,
仓储及原料检验车间 3000 ㎡,办公及实验室 3000 ㎡,添置先进高效、可靠、适
用的生产设备,组建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控生产测试线一条。

    4、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18,079.69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
                                     3
500 万元(含环保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 14,207.50 万元,工程预备费 441.2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930.97 万元。所有投资在 2 年内完全投入,建设期 T 年
将建设投资(包括设备及工程费用)投资完毕,流动资金在生产经营期的第一年
(T+1 年)内投入。

    5、项目建设期及效益测算:项目建设期为1年,第二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
产能力的40%,第三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0%,第四年生产负荷达到
设计生产能力的90%,第五年起开始满负荷生产。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30万
套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控的生产能力。

    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 86,600 万元,利润总额 4,872.82 万元,
投资利润率 26.95%。

    6、计划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额为 18,079.69 万元,其中以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2,999.73 万元及其利息收入,剩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7、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本项目尚需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备案工作。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顺应汽车产业智能化、电子化趋势,积极布局新能源车载电控业务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以及汽车智能化程度的逐步提升,
汽车电子相关产业也逐步兴起。公司前期已通过在汽车轮毂轴承产品上加载传感
器、控制器的方式,在汽车电子领域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在新能源汽车及
汽车电子产品的迭代升级中,车载电控占据重要地位,不可或缺。公司在深耕汽
车轮毂轴承单元产品之外,积极布局新能源车载电控业务,顺应产业技术变革。

    2、抢占新能源车载电控市场发展黄金期

    新能源车载电控市场虽经历多年发展,但基于技术的快速更迭、新兴汽车品
牌的不断涌现,各企业的竞争格局尚处于逐步形成过程中。未来,随着新能源汽
车市场的不断壮大,与之相对应的汽车产业链也发展的愈加成熟,新能源车载电
控市场也会迎来其发展的黄金期。

    3、依托技术优势,发挥产品协同效应

    公司在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领域已经形成了成熟、完善的研发、制造、销售体
系。在产品智能化、数字化、集成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有利于公司在
新能源车载电控领域打造多合一、高集成度的电控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同时,
发挥与公司现有产品协同效应,增加单车价值量,增强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产
                                     4
业链中的竞争优势。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多项产业政策落地,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聚焦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行业整
体发展。《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政策则从节能减排的角度不断推动设
备节能减排以及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城市服务等方面的运用,进一步推动了
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需求。为进一步助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我国政府及相关主
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予以支持。2019 年 12 月,工信部发布《新能
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力争经过十五
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
际竞争力,我国进入世界强国行列”,“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
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2019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指出新能
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等属于鼓励类产业。新能源车载电控
产品作为新能源汽车领域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在产业政策上具备充分的可行性。

    2、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崛起,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

    2021 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 354.5 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从
2020 年的 5.4%迅速增长到了 2021 年的 13.4%。车载电控系统是新能源汽车必不
可少的核心零部件之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为车载电控系统及其零部件
(OBC、DC/DC、PDU 等)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3、公司技术、人才的储备,确保项目实施

    公司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
中心,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通过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
会)认可的检测研究中心,公司 CNAS 检测研究中心目前可检测项目达到 103
项之多;此外,公司与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洛阳轴研所、
浙江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等多所大学和科研院所保持着紧密的“产学研”及“产
业化”协作关系,通过借用“外脑”极大地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丰富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经验及专业核心技术团队,优秀的产品设计能力,为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项目面临的风险

                                   5
    1、市场风险

    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链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车载电控业务整体需求呈
递增趋势,但不排除受经济周期和宏观政策影响,出现市场波动的风险。

    2、技术风险

    若公司出现新产品研发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将存在公司产品市场竞争
力下降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生产经营。

    3、管理风险

    公司已形成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组织架构上,能够保障公司的稳定持
续发展。在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企业各项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创新
管理模式,发挥企业管理效应。有计划、有顺序地加强现有管理人员的学习,以
内部培养为主,开拓管理人员思维、架构管理知识体系,将以往多年的管理经验
与先进的管理理论相结合,以适应公司资金规模、营运规模迅速扩大后的要求。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市场情况等
客观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新增
的募投项目有利于拓展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公司发展规划一致,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3、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
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有积极意义。此次募投项目变更不会
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现行有关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5、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