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1-12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合作
银行申请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金融衍生品保证金、信用证、保函、
中期票据授信等。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
方式包括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此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2022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陕汽兆丰”) 与中国银行之间的最高债权额 2,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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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9 日
3、注册地点: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南部工业园区樱园路 8 号
4、法定代表人:付海兵
5、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车销售;汽车零部
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7,200 60%
陕西东铭车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600 30%
陕西华航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 1,200 10%
合计 12,000 100%
8、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陕汽兆丰 60%股权。
9、陕汽兆丰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5,774,702.28 232,252,814.90
负债总额 115,265,828.58 134,112,234.5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05,076,669.76 122,595,7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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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净资产 80,508,873.70 98,140,580.31
项 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51,900,931.15 115,453,139.37
利润总额 -17,631,706.61 -21,661,157.04
净利润 -17,631,706.61 -21,661,157.04
注:2021 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 1-9 月
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10、陕汽兆丰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行
保证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2,000 万元人民币;
3、被担保债权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
保主债权的本金,以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陕汽兆丰经营发展中的日常资金需求,有利于陕汽兆丰
及公司的长远发展。陕汽兆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
决策具有控制权,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且
陕汽兆丰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综上,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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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陕汽兆丰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20%;
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陕汽兆丰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 539.06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0.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
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授信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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