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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
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
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
容。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
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

                                    1
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
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其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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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过往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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