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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梅莲)2023-04-2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梅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
         在2022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年度内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
         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议会议材料,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2年度本人对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独立意见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1、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   2、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   同意意见
                     项的独立意见           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2022 年 1 月 26 日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                                               同意意见
                                            理的议案。
                     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2022 年 4 月 8 日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意见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4、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7、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继续
2022 年 4 月 19 日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意见
                      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4 日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                                                 同意意见
                                             2、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20 日   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   2、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意见
                      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要求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内部审计
         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对公司定期财务报
         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专项
         审议,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指导公司审计部在内部审计过程
中应重点关注和检查的事项,督促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情况和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认真履行了各自工作
职责,报告期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并对公司绩效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
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绩效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参
加现场及通讯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再
融资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
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
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
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给予的支持与帮助。2023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独立董事:郑梅莲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