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
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主动防
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含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币种和业务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
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
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
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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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期限及产品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董事会授权期
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
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
授权人士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
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
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
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
交割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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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
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
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
间相匹配。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
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
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
遵循稳健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是主动应对汇率风险的重要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
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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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与境外主
要客户的结算货币是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是合理的。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兆丰股份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
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有
利于规避和防范因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
险。上述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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