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的专项说明 及相关意见公告 第一部分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的 专项说明 第二部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衍 生品投资的核查意见 1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衍生品投资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 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证券投资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含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6 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单笔 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 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 2020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8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2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余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 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执行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合约情况 如下: 约定执行 交易银行 交易类型 交易方向 币种 金额 交割日 汇率 外币看涨期权 卖出 美元 2,000,000.00 7.1000 2023/2/23 外币看涨期权 卖出 美元 6,000,000.00 7.0000 2023/4/26 外币看跌期权 卖出 美元 5,000,000.00 6.9140 2023/1/17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1080 2023/1/30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0960 2023/2/28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0850 2023/3/28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5,000,000.00 7.1260 2023/1/5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5,000,000.00 7.1700 2023/1/5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5,000,000.00 7.1850 2023/1/13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1410 2023/4/18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2,000,000.00 7.1280 2023/5/16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2,000,000.00 7.1180 2023/6/6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0510 2023/1/30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0380 2023/2/27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0260 2023/3/27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0120 2023/4/27 合计 40,000,000.00 3 董事会经认真核查后认为,2022 年度公司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 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实际发生金额在公司批准额度范围内,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是合理的,是在充 分调研、论证及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 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 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 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 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 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 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 间相匹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并遵循稳健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 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是主动应对汇率风险的重要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 汇市场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 2022 年度衍生品实际发生金额在公司批准额度范围 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业务操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兆丰股份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 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 相应的决策程序,有利于规避和防范因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公司2022年度衍生品实际发生金额在公司批准额度范围内,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兆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兆丰股份2022 年度衍生品投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含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6 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 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 2020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8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 2021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 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 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执行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合约情况 如下: 交易 约定执 交易银行 交易类型 币种 金额 交割日 方向 行汇率 外币看涨期权 卖出 美元 2,000,000.00 7.1000 2023/2/23 外币看涨期权 卖出 美元 6,000,000.00 7.0000 2023/4/26 外币看跌期权 卖出 美元 5,000,000.00 6.9140 2023/1/17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1080 2023/1/30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0960 2023/2/28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0850 2023/3/28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5,000,000.00 7.1260 2023/1/5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5,000,000.00 7.1700 2023/1/5 中信银行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5,000,000.00 7.1850 2023/1/13 杭州分行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1410 2023/4/18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2,000,000.00 7.1280 2023/5/16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2,000,000.00 7.1180 2023/6/6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0510 2023/1/30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0380 2023/2/27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0260 2023/3/27 远期结售汇 卖出 美元 1,000,000.00 7.0120 2023/4/27 合计 40,000,000.00 董事会经认真核查后认为,2022 年度公司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章 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实际发生金额在公司批准额度范围内,未有违反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是合理的,是 在充分调研、论证及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 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 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 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 交割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 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 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 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 间相匹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并遵循稳健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 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是主动应对汇率风险的重要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 汇市场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 2022 年度衍生品实际发生金额在公司批准额度范围 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业务操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兆丰股份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 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 相应的决策程序,有利于规避和防范因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公司2022年度衍生品实际发生金额在公司批准额度范围内,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洪志强 成亚梅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