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DE-CHAO MICHAEL YU)2019-04-02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DE-CHAO MICHAEL YU)
在 2018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未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与个人的影响,出席了历次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
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作情况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2018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即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 2017 年度薪酬及 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及 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名柳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制定<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
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
本人认为这些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
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列席股东大会共 1 次,为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018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
体如下:
1、2018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上,就《关
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2、2018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召开第一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就《关
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
事 2017 年度薪酬及 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及 2018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名柳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并对《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函。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在职期间
认真履行了各个委员会责任和义务如下: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18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
主要就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讨论。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2018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会议
主要就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进行了沟通、讨论,
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18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会议主要就公司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及
2018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沟通、讨论,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或专门抽出空闲
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
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维护股东权益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
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细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2018 年,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今后将继续勤勉尽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提名柳红
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柳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相关议案,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
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报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DE-CHAO MICHAEL YU
2019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