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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药石科技:关于药石转债可能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
债券代码: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石转债可能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725,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2、债券代码:123145,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3、转股价格:92.88 元/股
    4、转股时间: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8 年 4 月 19 日
    5、根据《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
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可转债存
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022 年 9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2 号)同意,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50 万张,发行价格为
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150,000,000.00 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45”,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
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4 月 19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 92.98 元/股。
     2、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同意董事会对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1,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办理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 199,699,696 股变更为 199,658,096 股。由于本次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未进行调整,仍为 92.98 元
/股。
     3、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199,658,0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分红方案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药石
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13 日起由原来的 92.98 元/股调整为 92.88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
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
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
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可能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2022 年 9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78.95 元/股)。可能触发“药石转债”转股价格
的向下修正条款。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
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
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药石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