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光弘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0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
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3. 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
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唐建兴先生为总经理,聘任苏志彪、朱建军、
李正大、王军发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肖育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杨荣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为本独立意见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陈汉亭




                                                                 彭丽霞




                                                                 邱乐群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