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3 月 19 日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19 日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建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披露。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29 人,代表股份 250,278,3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56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43,13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8.5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23 人,代表 股份 7,145,3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46%。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 票参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5 人,代表股份 20,545,395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5.7927%。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出席、 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5 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唐建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50,277,897 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0,544,897 票 唐建兴先生获得当选。 1.02 选举简松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50,277,897 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0,544,897 票 简松年先生获得当选。 1.03 选举苏志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50,277,897 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0,544,897 票 苏志彪先生获得当选。 1.04 选举萧妙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50,277,897 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0,544,897 票 萧妙文先生获得当选。 1.05 选举邹宗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50,277,897 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0,544,897 票 邹宗信先生获得当选。 1.06 选举胡瞻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50,277,895 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0,644,895 票 胡瞻先生获得当选。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陈汉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50,277,897 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0,544,897 票 陈汉亭先生获得当选。 2.02 选举彭丽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50,277,897 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0,544,897 票 彭丽霞女士生获得当选。 2.03 选举邱乐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50,277,895 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0,544,895 票 邱乐群女士获得当选。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刘冠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50,277,897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0,544,897 股 刘冠尉先生获得当选。 3.02 选举李文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50,277,897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20,544,897 股 李文光先生获得当选。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277,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544,8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277,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544,8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