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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弘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5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我们提供了该次
会议涉及的相关文件,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认真负
责、扎实严谨;我们已对《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制定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陈汉亭:____________________




                                         彭丽霞:____________________




                                         邱乐群:____________________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