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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弘科技: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0-12-25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5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
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25 元/股(含)。本
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36)以及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数量为 1,091,09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
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此后,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2020 年 8 月 3 日、2020 年 9 月 2 日、2020 年 10
月 9 日、2020 年 11 月 3 日、2020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等(公告编号:2020-053、2020-057、
2020-063、2020-067、2020-080、2020-086),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11,696,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1 %,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
为 18.29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3.33 元/股,成交金额为 199,984,653.02 元(不含交易
费用)。公司本次回购已超过回购方案的金额下限 10,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
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
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的影响。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 266,583.06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13,743.77 万元。本次回购成交金额为 199,984,653.02
元(不含交易费用),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
产的 7.50%,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9.36%。

    本次回购计划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损害
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
件,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
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
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07 月 14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自愿
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前述公告内容与本次回购方案
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696,487 股,已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则剩余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按照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的公司
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预计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8,685,265          70.25         426,868,140       55.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4,615,535          29.75         347,752,980       44.89
   三、总股本               553,300,800         100.00         774,621,120      100.00



    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8,685,265          70.25         415,171,653       54.4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4,615,535          29.75         347,752,980       45.58
   三、总股本               553,300,800         100.00         762,924,633      100.00

   注 1: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553,300,800 股。

   注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774,621,120 股。

    六、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
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6 月 4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
计成交量 52,275,61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
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的 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实施,
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
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
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
人等法律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或注销之前,回购
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
关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