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1-04-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弘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规定,对光弘科技控股股东代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董秘办等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1 年 4 月 21 日,光弘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培训方式及主要内容
培训采用现场培训的方式。
现场培训前,保荐机构准备了培训资料,并提前告知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及
培训范围,光弘科技积极配合,协调各培训对象时间,培训对象积极参加。
现场培训时,保荐代表人邢永哲对光弘科技控股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董办等人员培训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主要内容,对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变动、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持有股份质押、上市公司股东承诺履行及再融资持续督
导期间其他关注事项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求进行了讲解,对培训过程中提
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
现场培训后,保荐机构培训人员向公司提供了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
给相关人员供后续学习及参考,在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与保荐机构培训人
员联系。
三、保荐机构出席人员
保荐代表人邢永哲。
四、培训总结
培训将有关规定要求与光弘科技具体情况相结合,通过培训,光弘科技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及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督导期间注意事项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求有了更加清
楚的认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邢永哲 刘小东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