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3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期(2020 年度)内,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的财务与经营状况、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持续的监
督,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法定职权,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惠州光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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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追
溯调整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3、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4、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受让金浦国调并购股权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子公
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依
法运作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则的要求,规
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
(2)公司建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等方面做到了“五独立”,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越过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控制股
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也没有要求公司为其及他人
提供担保;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在执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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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内控制
度健全有效,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及日常运营
的效率与效果。
三、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查看了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
证,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的意见是客观公正的,公允真实的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各类报
表完整,账目清晰,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情况良好。
四、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执行相关协议价格,遵守相关规
定,履行合法程序,关联交易及定价原则公平合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20 年度的经营运作中符合规范要求,没有出现违法行
为,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的情况发生,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作利润的情形。
五、 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
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六、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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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
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
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
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
八、2021 年监事会工作规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依
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
及 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
会议,及时了解及掌握公司重大投资决策,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
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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