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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弘科技: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9-15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志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志彪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苏志彪先生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和 2021
         年 9 月 14 日以其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志彪先生。

         2、增持目的:苏志彪先生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所作的决
         定。目前公司运转良好,各项业务发展顺利,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为公司稳健发展

         勤勉尽责,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3、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增持前                增持后
                             增持                        增持前持
股东名   增持                            增持均价                     占总股    增持后持    占总股
                增持日期     数量                         股数量
  称     方式                           (元/股)                     本比例      股数量    本比例
                            (股)                        (股)
                                                                                  (股)

         集中    2021年9
苏志彪                      70,000        13.28      6,002,196         0.78     6,072,196    0.79
         竞价    月13日
         集中    2021年9
苏志彪                        80,000        13.34       6,072,196      0.79       6,152,196   0.80
         竞价     月14日

            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774,621,120 股。剔除公司已披露的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为 772,224,633 股,上述比例均按 772,224,633 股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形。

             2、本次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

         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

         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