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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弘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02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3 月 1 日,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其中简松年、萧妙文、张鲁刚、邹宗信、陈汉亭、彭丽
霞、吴肯浩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唐建兴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唐建兴、简松年、苏志彪、萧妙文、邹宗信、张鲁刚(简历附后)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审议通过《选举唐建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审议通过《选举简松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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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 审议通过《选举苏志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4 审议通过《选举萧妙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5 审议通过《选举邹宗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6 审议通过《选举张鲁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陈汉亭先生、彭丽霞女士已连续担任两届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关于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连续超过
两届的任职资格规定,不再提名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肯浩、汤新联、王文利(简历附后)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审议通过《选举吴肯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审议通过《选举汤新联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审议通过《选举王文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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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
决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光弘科技: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




                                    3
 附件: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建兴先生,1957 年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学学历。1975
年 3 月至 1982 年 8 月就职于上海市商业一局,任业务员;1983 年 3 月至 1997 年
12 月就职于香港三洋电机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1998 年 1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
光弘有限副总经理,2001 年 3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光弘有限总经理, 2002 年 9
月 2016 年 2 月任光弘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兼任
嘉兴光弘实业有限公司、嘉兴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明弘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光弘科技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光弘集团有限公司、进科投资有限公司、
光弘投资有限公司、宏天创富有限公司、大亚湾发展有限公司、正弘电子有限公
司、光弘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的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建兴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51.12%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简松年先生,1950 年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法律学专业本
科学历。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1984 年 4 月至今历任简松
年律师行执业律师、合伙人、资深顾问律师;2010 年 8 月起就职于光弘有限,任
董事,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光弘有限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并
兼任光弘投资有限公司、进科投资有限公司、光弘科技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光弘集团有限公司、Redchip Investment Limited、讯建有限公司、光弘电子(投资)
有限公司的董事,香港上市公司敏华控股有限公司、南旋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投
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以及金茂源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简松年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4.47%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4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苏志彪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行政管理专
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就职于华强三洋电子有限公司,
任部长;2002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光弘有限,任副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光弘有限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组织和实
施公司各项运营管理工作,并兼任嘉兴光弘实业有限公司、光弘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明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光弘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光弘通讯技术有
限公司、DBG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光弘电子(惠州)有限公司董
事及深圳市扛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志彪先生持有公司 0.79%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萧妙文先生,1957 年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建筑工程管理
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1 月就职于安历士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任行政总裁;2008 年 1 月至 2011 年 6 月就职于新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任行政总裁;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8 月就职于新昌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
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并兼任光弘集团有限公司、进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腾
达工程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汇盈控股有限公司、骏溢环球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萧妙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0.05%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
    5、邹宗信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信工程专
业本科、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 1 月至 2005 年 12 月就职于中兴通讯
技术有限公司,任主管;2006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总
监、副总裁和高级副总裁。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光弘有限董事;现任公
司董事,并兼任进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和勤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宗信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张鲁刚先生,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营管
理专业本科学历。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8 月就职于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国际业务事业部 销售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11 月就职于上海兴格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任销售部副总监;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1 月就职于诚迈科技(南
京)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总监;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3 月就职于北京志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华东区区域销售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 就职于上海龙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现任职公司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 11.18%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鲁刚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张鲁刚先生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吴肯浩先生, 1981 年出生,汉族,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居留权,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深会员(ACCA,FCCA),2006
年 9 月~2016 年 9 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参与多家海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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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中国上市公司的 IPO 审计工作。2015 年 12 月至今:兼任广发证券国内 IPO
内核委员会外聘财务审核委员。2016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任董事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肯浩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8、汤新联女士,1981 年出生,汉族,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
外居留权,具有中国注册律师证、深圳市律师协会资深会员,协会调解中心调解
员,2016 年月至今在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合伙人、律师;担任深圳电
视台特约嘉宾律师,财经频道《民法典与财富》专题财经评论员;龙华区工商联、
中小服务企业局法律宣传讲师;梅州市蕉岭县政协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新联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9、王文利先生:王文利先生,1971 年出生,汉族,工学博士,博士后,教
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 年 7 月--2006 年 6 月:华
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部,担任核心网 UMG8900 产品工艺经理,主持建立华
为公司工艺可靠性技术仿真平台;2006 年 7 月至今: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2019 年 8 月至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深圳研究院教授,电子可靠性研究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利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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