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 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或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对光弘科技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国泰君安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及公司各项业务 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光弘科技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合规性及有效性进行 了充分核查。 二、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建兴、邹宗信先生、张 鲁刚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预 1 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 关联交 关联交易 2022年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发 上年发生金额 交易 关联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元) 生金额(元) (元) 类别 华勤系:东莞华 贝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南昌华 向关 勤电子科技有 委托公 联人 限公司、上海勤 司生产、 销售 市场定价 1,200,000,000.00 182,232,168.09 748,176,423.33 允电子科技有 加工产 产品、 限公司、HECL 品 商品 Technology Pvt Ltd、华勤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龙旗系:龙旗电 子(惠州)有限 向关 公司、南昌龙旗 委托公 联人 信息技术有限 司生产、 销售 市场定价 500,000,000.00 14,479,654.41 234,170,594.55 公 司 、 加工产 产品、 Longcheer 品 商品 Mobile (India) Pvt Ltd. 接受 关联 租赁厂 星华电子(惠 人提 房及宿 市场定价 10,000,000.00 1,811,516.47 7,620,487.09 州)有限公司 供的 舍 租赁 接受 关联 人提 创隆顾问有限 提供咨 市场定价 2,000,000.00 366,105.00 1,471,680.00 供的 公司 询服务 咨询 服务 合计 1,712,000,000.00 198,889,443.97 991,439,184.97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2021年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价原则 (元) (元) 2 华勤系:东莞华贝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华 向关联人 委托公司 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生产、加 市场定价 800,000,000.00 748,176,423.33 上海勤允电子科技有 商品 工产品 限公司、华勤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龙旗系:龙旗电子(惠 向关联人 州)有限公司、南昌龙 委托公司 销售产品、 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加 市场定价 400,000,000.00 234,170,594.55 商品 Longcheer Mobile 工产品 (India) Pvt Ltd. 接受关联 星华电子(惠州)有限 租赁厂房 人提供的 市场定价 15,000,000.00 7,620,487.09 公司 及宿舍 租赁 接受关联 提供咨询 人提供的 创隆顾问有限公司 市场定价 2,000,000.00 1,471,680.00 服务 咨询服务 合计 1,217,000,000.00 991,439,184.97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蓉 注册资本:9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终端硬件的生产制造销售 2、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蓉 注册资本:204,1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终端硬件的生产制造销售 3、星华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冠尉 注册资本:1,906.14 万美元 主营业务:物业出租 4、创隆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慧 3 注册资产:2 元港元 主营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5、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振纲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以及各类 AIoT 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 与销售 6、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振纲 注册资本:18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以及各类 AIoT 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 与销售 7、上海勤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毅峰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以及各类 AIoT 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 与销售 8、HECL Technology Pvt Ltd 法定代表人:ARUN KUMAR 注册资本:100,000 卢比 主营业务:混合集成电路( HIC )、移动电话线路板模块、多功能数字电话、 智能手机及其配件的进出口、研发、制造与销售;电子、电子元器件、五金、塑 胶制品的制造与销售;提供电信產品领域的解决方案和支持 9、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文生 注册资本:65,182.72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终端硬件的生产制造销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股东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东莞华贝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股东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南昌华勤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星华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星华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冠尉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星华电子(惠 州)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创隆顾问有限公司 创隆顾问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建兴的配偶控制的公司,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创隆顾问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 5、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股东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龙旗电 子(惠州)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股东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南昌 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上海勤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勤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股东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上海勤允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HECL Technology Pvt Ltd HECL Technology Pvt Ltd 为公司间接股东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HECL 5 Technology Pvt Ltd 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邹宗信担任高级副总裁的公司,通过子公 司海勤通讯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5.59%的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的规定,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公司根据关联方注册资本、行业地位、 主要财务指标或经营情况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主要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行为, 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商品 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 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 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以市场公允价 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并与关联方严 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所 针对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 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关 6 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 发展所需,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符 合市场公允性,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得到了我们的事前审核并认可。综上, 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光弘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 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预计的 2022 年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 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保荐机构对光弘科技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邢永哲 刘小东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