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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弘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2-04-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公司”)因非公开发行
股票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担任
保荐机构,并于 2019 年 7 月 2 日进行公告。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光弘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9 号文《关于核准惠州光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弘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92,216,800 股新股。每股发
行价为人民币 23.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83,693,824.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人 民 币 32,755,407.36 元 后 , 公 司 实 际 收 到 可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2,150,938,416.64 元。
    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090 号”验资报告。


  (二)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183,693,824.00
减:承销保荐费                                                32,755,407.36
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150,938,416.64
减:支付给律师的费用                                             100,000.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1,809,630.85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部
                                                              68,917,364.05
分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                                       695,855,993.48
减:购买的理财产品                                          1,080,000,000.00
加: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70,063,454.23
加:利息收入                                                    9,235,040.63
加:收到的保证金                                                  15,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577,591.66
减: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57,764,688.9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0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上述 4 家银行(以下统称“乙方”)分别签订
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                                   初始存放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名称                                       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惠州   631917853    2020/4/9    600,000,000.00    26,877,898.18
         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惠州分   7529000996
                                       2020/4/9    500,000,000.00      207,879.57
         行惠阳支行       10338
惠州
         中信银行股份有
光弘                      8110901012
         限公司惠州惠阳                2020/4/9    666,884,416.64      123,264.46
科技                      701138192
         支行
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
有限                      8110901012
         限公司惠州惠阳                2020/4/9    204,054,000.00    30,554,640.96
公司                      801140687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惠州   2008022829
                                       2020/4/9    180,000,000.00         1,005.82
         大亚湾德洲城支   06666662
         行
合计                                              2,150,938,416.64   57,764,688.9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 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

       3、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为了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 68,917,364.05 元。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8,917,364.0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惠州光
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 68,917,364.0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光弘科技三期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68,917,364.05     68,917,364.05
                    合计                         68,917,364.05     68,917,364.05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弘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218,369.38                                                              69,585.60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9,180.96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期实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度(%)                                          到预计
  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3)=(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光 弘科技三期
 智能生产建设项          否           198,320.66     198,320.66      66,350.04         87,893.17             44.32   2021 年 11 月 1 日      390.74       否        否
 目
 2. 云 计算及工业
 互联网平台建设          否            20,405.40       20,405.40      3,181.87          3,317.08             16.2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项
                         否            18,000.00       18,000.00        53.68          17,970.72             99.8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236,726.06     236,726.06      69,585.60        109,180.96             46.12
 计

 超募资金投向        无超募资金,不适用




                                                                                  6
未达到计划进度     光弘科技三期智能生产项目于 2021 年 11 月开始量产,报告期内实现的收入为 9,603.52 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为 390.74 万元,预计达产第一年应实现的效益为:
或预计收益的情     实现收入 108,25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18,125.22 万元,由于截至报告日,三期仅投入生产 2 个月,应将达产期第一年(T+36)的目标效益折算为生产期内的
况和原因(分具体   目标效益,计算公式为:目标收入(目标净利润)/12*2。得到折算后应实现收入 18,041.67 万元,实现净利润 3,020.87 万元。募投项目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标
项目)             准,主要原因是:1、受疫情影响,三期刚投入使用时间较晚;2、前期有产能爬坡的过程,导致成本较高;3、截至报告期末,产出尚未全部出货。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 6,891.74 万元。2020 年 4 月 28 日召
募集资金投资项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目先期投入及置     用募集资金 6,891.7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 6,891.7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7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尚未使用的募集
                 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资金用途及去向
                 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108,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内留存 5,776.47 万元以备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8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邢永哲                  刘小东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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