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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弘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05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
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在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可持续发展较为认可的基础上
做出的回购股份的实施,可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

    (以下为本独立意见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吴肯浩




                                                            汤新联




                                                            王文利




                                                       2022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