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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弘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6-07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公
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5元/股(含14.85元
/股)。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
为673.4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
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光弘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2-03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予以注销,导致公司
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7月21日

    2.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5号

    收件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516083

    联系人:林夏婷

    联系电话:0752-5108688

    电子邮箱:ir@dbg.com.cn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