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05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以邮件、
电话、书面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5 日下午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其中简松年、萧妙文、邹宗信、张鲁刚、吴肯浩、汤新联、王文利以通讯方式出
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建兴先生召
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对 10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同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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