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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弘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报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22-08-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报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光弘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邢永哲                  联系电话:021-3803176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皓月                  联系电话:021-3803176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是,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各项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规章制度。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公司已有效执行相关规章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无              不适用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光弘投资有限公司、唐建兴、进科投资有限公
司、宏天创富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
                                               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社保公积金相关事项、在
用土地房屋相关事项、劳务派遣的承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
                                                    是                 不适用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3.公司董事会关于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股
票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是                 不适用
及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6 月 22 日,保荐代表人
                                                    刘小东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
                                                    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为保
                                                    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保
                                                    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司决定委派杨皓月先生接替刘小
                                                    东先生担任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
                                                               不适用
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半年报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邢永哲                 杨皓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