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弘科技”)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1)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
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
或者研发支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在判断合同是否为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合同的成本”,不仅包括履
行合同的增量成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还包括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 的其
他成本的分摊金额(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1)作为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发行方,如对此类金融工具确认的 相
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则公司在确认应付股
利时,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
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对于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含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公司在修改日按照所授
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
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
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