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光弘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23-04-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弘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邢永哲                      联系电话:020-2802333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皓月                      联系电话:020-280233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存在的关联交易问题及解决承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诺情况


                                        1
         (1)三期智能建设项目实施后,光
    弘科技的产能扩大,产品线更为丰富;
    东莞华贝、上海勤允等华勤系公司与光
    弘科技在报告期内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双方交易内容主要为加工服务。整体上
    看,光弘科技与华勤系公司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金额相比 2021 年度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与龙旗电子(惠州)
    有限公司、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Longcheer Mobile (India) Pvt Ltd 等
    龙旗系公司存在关联交易,2022 年光弘
    科技向龙旗系公司的销售金额与 2021
    年度相比亦有所下降。
         公司将控制关联交易比例,在关联
    交易金额增加的同时,不增加关联交易
    比例,并且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
    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光弘科技
    实施三期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后与东莞
    华贝及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主体等华
    勤系公司、与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及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主体等龙旗
    系公司可能新增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
    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此外,公司因应部分客户业务模式
    变化,个别项目原材料日常采购的合资
    格供应商清单发生变动,相关变动涉及
    公司关联人龙旗系的 Longcheer Mobile
    (India) Pvt Ltd. 并 累 计 发 生 关 联 采 购
    9,974.91 万元,该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
    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对该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已
    经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追溯确认。
         (2)2022 年度,光弘科技还存在
    接受关联人星华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提供的租赁、接受关联人创隆顾问有限
    公司的咨询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等情
    形。
         (3)控股股东光弘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唐建兴、股东进科投资有限
    公司及宏天创富有限公司出具承诺,保
    证其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
    履行其与光弘科技签订的各种关联交


2
                                                 易协议,业将不会向光弘科技谋求任何
                                                 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光弘科技造成损失,
                                                 将向光弘科技作出赔偿。
                                                     2、保荐机构相关说明
                                                     就光弘科技关联交易事宜,保荐机
                                                 构已查阅了光弘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规章制度,确保决策程序有效;
                                                 查阅控股股东光弘投资及其直接、间接
                                                 控股股东进科投资和宏天创富及公司
                                                 实际控制人唐建兴分别出具的《关联交
                                                 易承诺书》,相关承诺仍在履行中。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4 月 14 日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关联交
                                                 易及资金占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及持股限制、廉洁从
                                                 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3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公司 2022 年度与龙旗系公
                                 司包括龙旗电子(惠州)
                                 有限公司、南昌龙旗信息         已经过董事会追溯确认
                                 技术有限公司、Longcheer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Mobile (India) Pvt Ltd.等发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生关联采购 9,974.91 万           会追溯确认。
                                 元,该事项未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光弘投资有限公司、唐建兴、
进科投资有限公司、宏天创富有
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
                                        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和减少关联交易、社保公积金相
关事项、在用土地房屋相关事
项、劳务派遣的承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3.公司董事会关于非公开发行
情况报告书、股票上市申请文件
                                              是                         不适用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4
                                            2022 年 6 月 22 日,保荐代表人刘小东
                                            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工作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
                                            序进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限公司决定委派杨皓月先生接替刘小
                                            东先生担任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
                                            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邢永哲                   杨皓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