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8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经过认真讨论和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
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
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
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欣 黄平 黄廉熙
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