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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嘉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7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我们认为: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2020 年上
半年,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年度的相关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使用和违规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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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欣                     黄平                     黄廉熙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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