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0-29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经过认真讨论和
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
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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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欣 黄 平 黄廉熙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