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6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过认真讨论和审核,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会
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
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廉熙 张陶勇 王 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