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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嘉设计: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了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充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现将 2021 年度主要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一)经营业绩主要情况

    2021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团
结拼搏、科学应变、勇毅前行,实现了平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0,143.57 万元,同比增长 23.17%,其中:设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8,501.10 万
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EPC 工程总承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89,998.4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39.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022.18 万元,同比
增长 42.9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EPC 业务增长以及本年收到上海茁昀企业发
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配的投资收益 5,004.11 万元。受部分房地产公司应收
账款逾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公司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720.63 万元,同比减少 34.36%。

    (二)发挥专项特色,打造示范项目

    1)在未来社区规划方面,公司秉承国际规划理念,立足浙江,服务全国。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承接了“四堡七堡单元 JG1402-37 地块居住区文化体育活动
中心、JG1402-38 地块公园及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库及 JG1402-39 地块居住区配套


                                    1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项 目 设 计 ” (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6.70 万 平 方 米 ) 、 “ 长 睦 单 元
JG0205-R22-07 地块邻里中心”(总建筑面积约 6.24 万平方米)、“衢州高铁新城
鹿鸣未来社区”(总建筑面积约 41.96 万平方米)、“桐乡市梧桐邻里大型公建”
(总建筑面积约 13 万平方米)、“平湖通界新城(暂定名)地块一、地块二工程
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45 万平方米)等项目。作为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公司
将致力于将以上项目打造成未来社区新标杆。

     2)在园林景观设计方面,2021 年取得了突破性发展,新签合同额大幅增长,
承接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如周口市淮阳龙湖湿地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项
目(一期)工程设计项目、杭州湾新区战略新兴产业园农文旅综合体景观概念设
计项目,以及淳安美丽城镇集群化建设项目、富阳青云桥村“美丽乡村”建设设计
项目等。同时,公司的风景园林类精品赢得了业界的认可和美誉,如郫县徐堰河、
柏条河水源保护项目分别获得了 2021 年度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成
果二等奖、2021 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一等奖;平湖“当湖十局”围
棋主题公园、精品江景工程一期(华庭路—富阳大桥)、汾口镇武强溪生态湿地
(一期)工程获得了 2021 年度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规划设计奖”设计
类一等奖;东湖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二期获得了 2021 年度浙江省风景园林学
会“优秀园林规划设计奖”规划类二等奖等。

     3)在燃气热力工程方面,报告期内新签合同总额约为 1.4 亿元,实现设计
收入 1.18 亿元。燃气设计业务增量明显,尤其是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和各类场
站设计项目增长迅速。燃气咨询业务在省市级城市燃气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在
燃气特许经营权中期评估、首轮企业行业安全评估,在超大规模城市综合体天然
气应用的全过程咨询顾问等方面,收入大幅增长,成为燃气热力工程业务的重要
支撑。同时,继续拓展省外市场,报告期内业务区域已覆盖江苏、上海、河北、
河南、安徽、山东、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等 13 个省份
地。并与安徽省住建厅共同完成了《安徽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理论与实践研
究调研报告》课题编制工作,完成了安徽省首个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评估项目《池
州市主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将浙江省经验推广至邻近省份。

     4)在环境卫生工程方面,子公司杭设股份成为中环协生态修复专委会的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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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委员单位和浙江省城管协会生态修复专委会的主任委员单位。报告期内,公
司继续依托“水处理+固废处置”两个特色专业和五个公用专业的融合理念,在渗
滤液处理厂和固废厂站两大类项目的牵头和实施过程中,突出重点,考虑长远发
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承接了龙港、兰溪、东阳、武义等 6 项环境卫生专
项规划,并开创性地承担《宁波市全市域中转站设计建设标准指南》编制工作。
作为主编单位,完成了浙江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现状调查指南》编制工作,多次
参与国家级、省级环保会议,并作专题演讲。同时在省内积极宣讲,创建填埋场
的生态修复特色,提升了公司环境专业在省内乃至国内的知名度,为承接项目提
供了助力。

    (三)提升企业软实力,发挥业内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甲级),
子公司杭设股份取得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资质,
设计范围扩大至输油管道、输气管道以及油库。公司资质等级的提升,丰富了公
司的业务范围,增强了公司在全过程咨询业务领域的业务开展,为公司主营业务
增长提供有利的资质保障,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具有积
极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规范的编制及课题研究共 22 个,其中含
国家级的行业标准规范的编制及课题 4 个,进一步发挥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其中参与主编了《建筑设备一体化监控系统设计标准》、《城镇地下管廊分类及
应用技术导则》、《城镇道路路桥过渡段工程技术导则(试行)》、《城镇道路
检查井建设及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技术导则》
和《城镇道路路桥过渡段工程技术标准》;参与的国家级行业标准规范的编制及
课题有《“固体废物填埋场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净化技术”子课题填埋堆体污染
负荷削减及固体废物开采分质资源化》、《城镇燃气输配工程设计规范》、《城
镇燃气用户工程设计规范》、《城镇液化天然气供应站技术标准》等相关规范和
标准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住宅建筑、酒店建筑、医养建筑、商业综合体、室内装饰、风
景园林、机电深化等多项设计专业以及工程总承包专业被评为领先企业。多个公


                                   3
建、园林景观、路桥、学校、园区、燃气等精品项目获得 2021 年浙江省勘察设
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类一、二等奖和 2021 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
业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彰显了公司的品牌价值,提升了公司的软实力。

    二、2021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回顾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
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使其明确应当遵循的
基本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切实保护投资者权利,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

    1、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重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证券法》、《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2021 年
度,如期披露了定期报告《2020 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 61 份。未发生信息
披露违规情况,未收到监管部门的关注函和监管函,确保了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

    2、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通过与投资者之间保持良好的双向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确保所有股东有公平获得信息的机会,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通过及时
准确的信息披露、现场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投资者热线
电话、投资者互动易平台及公司邮箱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方便投资者及时知悉、查询和咨询公司信息。本年度共接待特定对象实地调研 2
次,并按要求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4
     3、组织培训情况

     为了做好公司的规范运作,强化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员工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
识,2021 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浙江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以及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浙
商证券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4、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子公司进行了有效管控,2021
年全年未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
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进行委
托理财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并根据公司的
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4 次,历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
定行使职权的情况。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
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1、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1-04-23   4、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八次会议
                                5、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8、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说明的议案
                                 11、关于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津贴的确定以及 2021 年度津贴方案
                                 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1、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2021-08-20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次会议
                                 3、关于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28
十次会议                         2、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12-15
十一次会议                       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
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
交办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2021-01-04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股东大会
                                 1、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3、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05-18
会                               4、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7、关于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说明的议案
                                 8、关于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津贴的确定以及 2021 年度津贴方案的
                                 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确定以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2021-12-31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股东大会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 8 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
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提高了董事会议事效率
和决策质量。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经营
目标的提案》、《关于公司退出并解散合伙企业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及任职资格的议案》,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先后认真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1 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
的内审部门工作汇报》、《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 2021 年半年

                                               7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
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认真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津贴的确定以及 2021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职责。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
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
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有关事
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
实务经验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报告期
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具体详见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董事会对公司经理班子 2021 年工作情况的评定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理班子在 2021 年国内外疫情蔓延风险和经济增速放缓的
经济形势下,公司经营状况及执行情况仍保持良好状态,对其能够认真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及执行董事会制定各项决议
表示基本满意。

    董事会希望公司经理班子能够继续忠于职守、诚实勤勉、勇于开拓地完成公
司 2022 年度的各项任务。

    四、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的工作计划


                                   8
    公司董事会将增强忧患意识,坚定必胜信心,严密防范各种风险挑战,继续
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和高质量发展。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原则,坚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任务,争取以优异成绩回报股东。

    1、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
合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要求,引导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并对公
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落地,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的利益。

    2、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
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内控,不断深化公司治理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构建完善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外
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4、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地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切
实有效地履行董事会职责,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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