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具《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
证报告》(广会专字[2020]G18032180280 号)。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
人民币 5,696.26 万元置换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
务发展。

    3、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表示一致同意。

    以下无正文。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阎   磊: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2020 年 8 月 7 日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姜志刚: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2020 年 8 月 7 日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丁海芳: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2020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