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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用合同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0-034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用合同补充协议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用合同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厂房租用合同补充协议书,租赁关联方东

 莞汉阳电脑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银河工业区的厂房作为生产

 经营场所。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出租方东莞汉阳电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莞汉阳”)增加厂房租赁面积 531.02 平方米;全资

 子公司东莞市协创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协创”)拟向

 出租方东莞汉阳增加厂房租赁面积 3,086.69 平方米。同时,根据周

 边租金情况并经双方协商,厂房租金从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11.5 元

 (含税),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13.8 元(含税);宿舍租金从
每月每间租金单价 980 元(含税),调整为每月每间租金单价 1,000

元(含税),以实际租用间数计算租金。公司及东莞协创拟在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就上述变更事项分别与出租方东莞汉阳签订厂房租用

合同补充协议书。此次租赁面积和租赁价格调整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东莞协创与关联方东莞汉阳关联租赁的金额自 2020 年 10 月开始调

整为:


          项目         租赁人          关联人   含税金额(万元/月)


   厂房(办公室)       协创数据    东莞汉阳          3.22


厂房(办公室及车间)    东莞协创    东莞汉阳          26.48


                       协创数据、
          宿舍                      东莞汉阳          0.1*N
                        东莞协创


   注:N 为实际租用的间数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关

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

东莞汉阳在 2020 年度发生的厂房租赁租金及水电费不超过 1200 万元

人民币。上述调整完成后,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东莞汉阳的关

联交易预计不会超过 1200 万元。

    (二)、东莞汉阳与公司第二大股东 Power Channel Limited 均

是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并且公司的董事林坤煌担

任东莞汉阳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该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东莞汉阳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东莞汉阳电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4,759.8183 万港币


   法定代表人      林坤煌


   成立日期        2000 年 11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7254916521


   注册地址        东莞市清溪镇银河工业区


   主营业务        自有物业的出租


                   生产和销售新型打印装置(多功能激光打印机、多功能喷墨打印机),

                   数字照相机及关键件(数字照相机及镜头组件),汽车电子装置(车

                   身电子控制系统)、扫描仪、手机、手机配件、液晶显示器、液晶电
   经营范围
                   视、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外存储设备、电子产品配件、电子元器

                   件、连接器、MP3 机、DVD 机、数字激光音视盘机、模具、五金配件。

                   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公司自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展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东莞汉阳主要财务数据

    东莞汉阳 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列示如

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1-6 月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462.67                          5,239.70


        净资产                  5,417.03                          5,214.09


       营业收入                  461.47                            889.50


        净利润                   202.94                            275.73



    (三)、东莞汉阳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莞汉阳与公司第二大股东 Power Channel Limited 均是正崴精

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并且公司的董事林坤煌担任东莞汉

阳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的规定,东莞汉阳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 742.56 万元(未经审计)。

    三、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东莞汉阳签订的《厂房租用合同补充协议书(一)》

    1、租赁协议主体

    出租方:东莞汉阳电脑有限公司

    承租方: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地点:东莞市清溪镇银河工业区

    3、租赁面积:厂房租赁面积新增 531.02 平方米,共计 2,333.72

平方米,宿舍按照实际租用间数计算租金

    4、租赁期限: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5、租金:厂房的租金由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11.5 元(含税),

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13.8 元(含税);宿舍的租金由每月每间

租金单价 980 元(含税),调整为每月每间人民币 1,000 元(含税)

    (二)、东莞市协创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与东莞汉阳签订的《厂房

租用合同补充协议书(二)》

    1、租赁协议主体

    出租方:东莞汉阳电脑有限公司

    承租方:东莞市协创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2、租赁地点:东莞市清溪镇银河工业区

    3 、 租 赁 面 积: 厂 房 租赁 面 积 新增 3,086.69 平 方米 , 共计

19,189.94 平方米,宿舍按照实际租用间数计算租金

    4、租赁期限: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5、租金:厂房的租金由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11.5 元(含税),

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13.8 元(含税);宿舍的租金由每月每间

租金单价 980 元(含税),调整为每月每间人民币 1,000 元(含税)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参考租赁厂房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地段的市

场租赁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化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

方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向东莞汉阳承租上述物业主要作为办公

场所和生产车间,是为了保障正常办公和生产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与东莞汉阳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保证公司

正常开展业务有积极作用。此次交易以租赁厂房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地

段的同类房屋报价为参考,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前认真阅读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用合同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东莞汉阳发生的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根据

市场规则履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厂房租用合同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东莞汉阳的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厂房租赁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保持公司

快速发展与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

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   其他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5、厂房租用合同补充协议书(一)及厂房租用合同补充协议书

(二)。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