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12-14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0-059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上议案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11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
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
露前六个月(由于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实际为披露前五个月,即 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
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姓名 职务 交易区间
号 (股) (股)
2020 年 10 月 13 日
中层管理
1 李勇 -2020 年 10 月 15 6,000 6,000
人员
日
除上述表中一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公司
拟进行股权激励的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
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
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
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
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
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114000031658);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业务单号:114000031658)。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