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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2021-03-17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华信息”)100.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针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本公司作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
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
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
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
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
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华信息”)100.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针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协创智慧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
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
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
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
调查结论形成以前,本公司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应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
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董事会有权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有权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因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和确认以及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华信息”)100.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针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本人作如下承诺:
    1、本人将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
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
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
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人因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调
查结论形成以前,本人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应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董事会有权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有权
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
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耿四化
                                                   2021 年 3 月 1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华信息”)100.00%的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海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作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3、如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
调查结论形成以前,本公司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应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
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董事会有权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有权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上海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华信息”)100.00%的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海卓龠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作如下承诺:
    1、本合伙企业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违反上述保证,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3、如本合伙企业因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的,在调查结论形成以前,本合伙企业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
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合伙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如本合伙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董事会有权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合伙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如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合伙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有权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
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合伙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上海卓龠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 年 3 月 1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00.00%的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针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本公司作如
下承诺:
    1、本公司将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
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
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
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
调查结论形成以前,本公司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应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
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董事会有权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有权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
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
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华信息”)100.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针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本人作如下承诺:
    1、本人将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
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
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
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人因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调
查结论形成以前,本人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应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董事会有权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有权
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
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潘文俊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陈亚伟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林坤煌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阎磊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丁海芳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姜志刚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胡志宇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刘建飞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时昌文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甘杏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吴春兰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易洲
                                                          2021 年 3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
                                                              陈礼平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