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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文件,基于个人独立客观判断,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
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 2020 年度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
人治理机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
的规定进行。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水平以公司规模为基础,参照同行业企业水平拟定,
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实际发展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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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华兴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该
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原则发生的,按照市场标准协商定价,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之
间不会存在明显差异,符合公平、公开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
未参与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施前述关联交易。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
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八、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前
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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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九、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我们认为: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报告期内,除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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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阎 磊


丁海芳


姜志刚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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