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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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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全部控股
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
     2、风险评估过程,包括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过程;
     3、控制活动,包括财务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
财务报告管理、担保业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
过程。
     4、信息与沟通,包括外部信息的获取、处理、报告;内部信息的传递、信
息对外披露;以及面向公司内外部的反舞弊机制,舞弊行为举报投诉渠道的建立
和沟通;
     5、内部监督,包括内部审计部门的机构设置与职责履行,业务流程内部控
制的设计与执行,专项内部控制检查与报告,管理层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
内部监督的制度设计与有效实施。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
理制度与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关联交易。
     (二)    内部控制建设及评价工作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1. 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报告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建立健全了
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审计报告。
     2. 合同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正式签订合同前,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应在与合同方洽谈合
同细节后,按审批权限划分,经相关决策部门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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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业务部门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
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 对外投资
     公司已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制度。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控制
公司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4. 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了规定。公司对外
担保必须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
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5. 信息披露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
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对信息披露进
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公司制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和
责任。
     6.     关联交易
     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
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要求;规定了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签订关联交易书面协议;规定了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
的定价原则,并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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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义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     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1%
               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金额<资产
               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总额的 1%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     营业收入的 0.5%≤错报金额<营业
               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收入的 1%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的其他控制缺陷。               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为重大缺陷:
     a) 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b) 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c)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为重要缺陷:
     a) 未建立反舞弊的相关制度;
     b)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使用政策;
     (3)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
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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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b)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c) 影响公司声誉的重大事项,如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d)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e) 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能得到及时整改;
     f) 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 内部控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能存在重要缺陷:存在虽不及重大
缺陷严重程度及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但对达到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造成阻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缺陷;
     (3) 内部控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
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四)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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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之签字页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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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