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12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 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1-058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7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3号耀
华创建大厦1座12层1209号房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耿四化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0名,代表股份
128,657,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86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8,632,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7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2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97,07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758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672,0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2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652,7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7%;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92,7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245%;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228%;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652,7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7%;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92,7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245%;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228%;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652,7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92,7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245%;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228%;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朱艳婷、王倩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