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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4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就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 1-6 月,公司对外担保均是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未发生任何除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
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额度为 19,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为
15,538.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117,478.67 万元
人民币的 13.23%。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制度
审批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除上述担保外,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其他方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
情况。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无明
显迹象表明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责任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财务部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
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丁海芳: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2021 年 8 月 20 日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
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阎 磊: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2021 年 8 月 20 日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
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姜志刚: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