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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5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 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1-092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3号耀

华创建大厦1座12层1209号房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耿四化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股份

128,435,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7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8,397,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60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3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75,97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65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437,2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38,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418,2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6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58,2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67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418,2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6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58,2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67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利国、王倩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