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1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 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1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年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3号耀
华创建大厦1座12层1209号房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耿四化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0名,代表股份
124,29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76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4,28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68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1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89,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64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37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1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29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9%;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8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849%;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
注销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29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9%;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8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849%;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29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69%;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8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849%;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朱艳婷、王倩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