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2-03-29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2]21012280048号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
据”)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
项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协创数据董事会的责任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
据, 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协创数据董事会《关于2021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
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协创数据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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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协创数据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协创数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协创数据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协创数据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福州市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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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 14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协创数据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089号) 核准, 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51,639,44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9.30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480,246,847.80元, 扣除发行费用46,358,798.1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
净额为433,888,049.64元。 该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7月20日已全部到账, 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0年7月20日对公司公开发行普通股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20]G18032180273号”《验资报告》。
(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净额 433,888,049.64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83,667,361.54
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55,937,575.8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162,840.30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理财收益 4,554,047.43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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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0〕 1292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 14 号)等有关法律、 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 年8 月,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 目
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和 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将用于募投项目的 资金
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其对应的直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
司及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甲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交
通银行股份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合肥分行分别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
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监 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0.00元, 存放于公司下列银行账
户中:
单位:元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金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755903997910404
福田支行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
443066010013002239042
罗湖支行 术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
39120188000097742
深圳新城支行 术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
499100100100016157
高新区科技支行 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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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金额
合 计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 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 14 号) 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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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388.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250.1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960.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是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重大变化
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 期 效益
(3)= (2)/(1)
承诺投资项目
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 2021年12月31
否 31,716.11 31,716.11 13,817.69 32,176.51 101.45 3,738.28 是 否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日
协创物联网研发中心 2022 年7 月31
否 2,447.52 2,447.52 2,488.15 2,503.93 102.30 不适用 见注释 否
建设项目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225.17 9,225.17 2,944.33 9,280.06 100.6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43,388.80 43,388.80 19,250.17 43,960.50 101.32 - - - -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协创物联网智 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终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期已按照延期后计划进度执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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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5,593.76 万 元,
上述金额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会专字[2020]G18032180280 号专项报告审 验。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 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先行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天 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为
5,593.7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厂房已投入使用,部分设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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