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9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依
法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
权益。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第二届监事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 会第十二次 2021 年 1 月 21 日
2、《关于修订<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会议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第二届董事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
2 会第十三次 2021 年 3 月 16 日 案》
会议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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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
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
议案》
8、《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的说明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之
情形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
议案》
1、《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二届监事
的议案》
3 会第十四次 2021 年 4 月 16 日
2、《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会议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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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4、《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9、《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
1、《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4 会第十五次 2021 年 4 月 26 日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会议
1、《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
第二届监事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5 会第十六次 2021 年 6 月 24 日 2、《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会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第二届监事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
6 会第十七次 2021 年 7 月 14 日
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会议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3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
案》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
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
议案》
8、《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的说明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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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之情
形的议案》
13、《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
理性说明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
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
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
19、《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
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第二届监事
其摘要的议案》
7 会第十八次 2021 年 8 月 20 日
2、《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会议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第二届监事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 会第十九次 2021 年 8 月 30 日 2、《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
会议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相关协议的<终止协议>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 1、《《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
9 2021 年 10 月 27 日
会第二十次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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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2、《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
1、《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
10 会第二十一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权价格和数量、注销公司部分期权的议案》
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决议能得以有
效执行落实。公司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诚信
义务、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监管体系制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了
有效的监督,认真全面地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管理
规范、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合规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
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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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重大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及其他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所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业务均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
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未超出年初预计范围,
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关联交易。
(六)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资产置换、非货币性交易事
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
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
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 2021 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
效的内部控制。
(八)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控制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未发
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度,监事会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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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
构,提高治理水平。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
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
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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