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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 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2-033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3号耀

华创建大厦1座12层1209号房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耿四化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2名,代表股份

123,86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64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3,78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7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50,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670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7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2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7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80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586%;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7%;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9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5134%;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477%;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8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80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583%;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9%;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9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5047%;反对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564%;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8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80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583%;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7%;弃权 3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9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5047%;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477%;弃权 3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7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8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8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61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8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8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6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0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97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2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80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568%;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7%;弃权 4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9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4496%;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477%;弃权 4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2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80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568%;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7%;弃权 4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9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4496%;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477%;弃权 4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2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8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66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8%;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0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974%;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638%;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8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80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586%;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7%;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9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5134%;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477%;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朱艳婷、王倩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