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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08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2-045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557,7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4,459,044.7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

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06,557,7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公

司控股股东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耿四化承诺:在股

份锁定期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Power Channel Limited、石河子市

青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果本承诺人在股

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市隆华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石河子市乾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

兴泰光电智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果本

承诺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亦作相应

调整。

    七、咨询机构

    (一)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耀华创建大厦 1

座 12 层 1209 号房(邮编:518040)

    (二)咨询联系人:甘杏

    (三)咨询电话:0755-33098535

    (四)传真电话:0755-33098508

    (五)联系邮箱:ir@sharetronic.com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