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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11-30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2-095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

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针对上述变更事

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等相应内容在《公司章程》

中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

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及范
 围为:从事物联网信息技术支持、管    围为: 从事物联网信息技术支持、管
 理、数据处理的技术服务;提供物联    理、数据处理的技术服务;提供物联
 网智能终端、数据存储设备、智能音    网智能终端、数据存储设备、智能音
频、智能摄像模组、光学器件、智能    频、智能摄像模组、光学器件、智能
照明、汽车电子、自动化控制、移动    照明、汽车电子、自动化控制、移动
通讯及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    通讯及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
销售及批发、进出口和相关配套业务    销售及批发、进出口和相关配套业务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
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    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
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        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
请 )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 含分   请);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
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非居住    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       动);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
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造、家用电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
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     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融租赁活动);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出租;因特网接    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
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国内因    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
特网虚拟专用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    租赁活动);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研
业务、数据处理业务;通讯网络工程    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计
施工、设备安装、网络维护。          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出租;因特网接入
                                    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国内因特
                                    网虚拟专用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
                                    务、数据处理业务;通讯网络工程施
                                    工、设备安装、网络维护。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文件。上述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事宜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

订事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 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