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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3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协
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对相关资料文
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
是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阎磊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将满六年,进行补选
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
事会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我们在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情况的基础上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平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者惩戒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推举候选人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海芳


阎   磊


姜志刚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