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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8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将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生产效率,
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丁海芳: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2023 年 3 月 14 日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姜志刚: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2023 年 3 月 14 日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李   平: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2023 年 3 月 14 日